2018年召陵区城乡建设局部门预算公开


日期: 2018-02-24 来源: 点击:




2018年城乡建设局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城乡建设局单位概况
  一、人员编制、机构设置、车辆情况、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第一部分
 
一、人员编制、机构设置、车辆情况、主要职能
(一) 人员编制情况
召陵区城乡建设局行政人员16人,机关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84人,退休人员4人。
(二) 机构设置情况
召陵区城乡建设局内设3个职能股室和9个二级机构
 (三)车辆情况
召陵区城乡建设局共9辆车,1辆公务用车,8辆事业单位用车。
(四)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建设和环境保护事业的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研究拟订全区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政策性规定,编制相关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进行行业管理。
    2.指导全区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城市勘察和市政工程测量工作;负责区政府交办的城镇总体规划的审查;承担对历史文化名镇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
    3.组织制定全区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有关标准定额;组织制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经济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建设工期定额、建设用地指标和工程造价管理制度,与有关部门联合发布;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
    4.拟订全区建设行业人才培训规划,指导行业职工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
    5.拟订全区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经济制度;组织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成果推广,指导行业技术进步、重大技术引进和创新工作;指导建筑节能工作。
    6.指导全区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指导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投标、工程监理以及工程质量和安全;负责对重大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拟订全区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有关社会中介组织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指导;监督建筑行业的资质认证;组织协调建设企业出区、出市、出省进行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7.负责全区勘察设计和工程建设设计管理工作;负责工程勘察设计、建筑安装、建筑装饰装修的行业管理;负责全区散装水泥推广使用。
    8.负责全区各类房屋建筑及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建设工程的抗震设计规范;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
    9.指导全区城市和村镇建设;指导城市排水、城市防洪排涝、燃气、热力、市政设施工作;指导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10.负责全区城建监察工作,协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重大建设违规违法案件。
    11.负责全区旧城改造和房屋拆迁工作。
    12.管理全区建筑行业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工作,指导企业开拓区外建筑市场。
二、城乡建设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城乡建设局部门预算包括机关本级预算。 
 
第二部分
 
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城乡建设局2018年收入总计1310.36万元,支出总计1310.36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665.59万元,增长103%,主要原因:职工社保类缴费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纳入单位部门预算,基本支出增加215.59万元,项目支出增加450万元。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城乡建设局2018年收入合计1310.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310.36万元(财政拨款1303.06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7.3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城乡建设局2018年支出合计1310.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2.36万元,占60.47%;项目支出518万元,占39.5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城乡建设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1310.36万元。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665.59万元,增长103%,主要原因:职工社保类缴费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纳入2018年单位部门预算,增加预算支出215.59万元,项目支出增加450万元。由于单位人员稍有变动,2018年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均有少量增长。我单位2017年和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城乡建设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310.3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10.36万元,占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城乡建设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92.3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98.6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公务员津贴补贴、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伙食补助费、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公用经费93.7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城乡建设局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城乡建设局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为23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2017年持平。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与2017年相比较没有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与2017年持平。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城乡建设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93.71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印刷费和差旅费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城乡建设局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共有车辆9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事业单位用车8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未开展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区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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