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召陵区委党校预算公开


日期: 2018-02-24 来源: 点击:




 
2018年度区委党校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召陵区委党校部门概况
  一、人员、编制、车辆情况、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召陵区委党校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召陵区委党校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汇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部门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明细表
  五、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汇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功能分类汇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召陵区委党校单位概况
一、召陵区委党校单位人员、编制、车辆情况、主要职能
  (一) 召陵区委党校单位人员、编制情况
漯河市召陵区委党校机关内设机构共 个,分别为办公室、综治办秘书股(正股级)、召陵区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副科级)。事业编制15名,现保存公车1辆。
() 召陵区委党校主要职能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的工作部署,统一全区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2、对全区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3、检查监督政法部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执行法律、法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订严格执法的具体措施。
4、监督和支持政法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组织研究和讨论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5、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区委及其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协助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政法系统干警违法违纪案件。
6、指导乡镇(街道办)政法委(综治办)的工作。
7、组织、协调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各项措施落实。
8、组织、指导、协调全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9、负责区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日常工作。
10、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召陵区委党校预算单位构成
召陵区委党校预算为机关本级预算。
第二部分召陵区委党校单位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召陵区委党校2018年收入总计27.6929 万元,支出总计27.6929万元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召陵区委党校2018年收入合计27.69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7.6929万元(财政拨款27.6929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召陵区委党校2018年支出合计27.69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6929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召陵区委党校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27.692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召陵区委党校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27.692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资福利支出及商品服务支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27.6929万元,占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召陵区委党校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7.692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4.498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3.194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召陵区委党校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召陵区委党校2018三公经费预算为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 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召陵区委党校单位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3.1940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印刷费和差旅费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8年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区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8年度召陵区委党校预算公开

【责编:】 【审核:slqczgk



建议使用:ie9以上浏览器    Copyright © 2000 - 2018 LHSL.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主 办:召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 办:召陵区政务信息中心      网站地图
联系电话:0395-2600123  电子信箱: slzfw @ 126.com
    政府网站标识码:4111040002      备案序号:豫ICP备05016466号      豫公网安备 411104020004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