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召陵团区委单位部门预算公开


日期: 2018-02-24 来源: 点击:




 
2018年度召陵团区委单位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召陵团区委单位概况
  一、人员、编制、车辆情况、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召陵团区委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附件:召陵团区委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召陵团区委单位概况 
一、召陵团区委主要职责
1、领导全区共青团的工作。
2、领导全区少年先锋队工作,对全区性青年社团组织实行指导和管理。
3、对青少年活动阵地、青少年服务机构等事务进行规划和管理。
4、促进有关青少年的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协助党和政府处理、协调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事务。
5、调查青年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状况,研究青少年运动、青少年工作理论和思想教育问题,提出相应对策,开展各种活动。
6、协助政府教育部门做好大、中、小学校的教育管理工作,维护学校稳定和社会安定团结。
7、在全区经济建设中,组织和带领团员青年发挥生力军突击队作用。
8、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区青少年外事工作实行归口管理和提供服务,执行国家青少年外事政策,负责与国外青少年团体、政府青年机构、国际性青年组织及其他友好团体的交流工作,负责青年对外宣传工作。
9、参与制定有关青年统战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做好青年统战对象的团结教育工作,维护和促进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10、承担区委、区政府、团市委交办的有关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团区委部门预算包括机关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召陵团区委于2005年4月成立,现有在职人员4人,其中:行政人员4名(其中含工勤人员1名)。
 
第二部分
召陵团区委单位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召陵团区委2018年收入总计35.3万元,支出总计35.3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8.45万元和8.45万元,分别增长31.4%。主要原因: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资上调。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召陵团区委2018年收入合计3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5.3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召陵团区委2018年支出合计35.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8.4万元,占80.4%;商品服务支出6.84万元,占19.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召陵团区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35.3万元。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8.45万元,增长41.4%,主要原因: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资上调;我单位2017年和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召陵团区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35.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35.3万元,占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召陵团区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5.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8.4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6.8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护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生活补助、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召陵团区委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召陵团区委没有公务用车,18年并未安排三公经费支出,17年也无三公经费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召陵团区委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6.85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印刷费和差旅费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8年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8年共有车辆0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  
七、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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