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陵区: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日期: 2018-10-09 来源:漯河日报 点击:




  近年来,召陵区委巡察办持续创新,充分运用“四种形态”,切实发挥巡察“震慑、遏制、治本”的作用,助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运用“四种形态”,突出“三个主体”。区委巡察组是发现问题的责任主体,其运用“四种形态”合理分类问题,充分相信并依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针对被巡察单位存在的普遍性、典型性、轻微违纪违规的问题,及时进行约谈或批评教育。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是教育管理干部和整改问题的责任主体,其通过民主生活会、谈话提醒等方式,将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强化自我监督、自我完善。纪检、组织等相关部门是巡察移交问题线索的责任主体,其对移交的重要问题线索特事特办、快进快出、直查快办,同时建立问题线索办理台账,明确责任人员、完成时限、具体措施等内容,实现问题线索发现(区委巡察机构)和问题查处(纪委、组织部、司法机关等)有效连接、无缝对接。

  践行“四种形态”,强化“四个结合”。与抓早抓小相结合。着力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下发立行立改通知书、情况说明通知书,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通过即知即改等方式及时有效地解决问题。与主体责任落实相结合。党委既是领导主体、落实主体,也是工作主体、推进主体,要求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全面细致、不遮不掩地查摆单位内部存在的典型性问题,充分运用警示教育等方式及时纠正。与压力传导相结合。通过党政“一把手”、分管领导、中层干部职能作用的发挥,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与作风建设相结合。巡察工作不仅监督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的履职情况,还监督党员领导干部的作风情况,早发现、早提醒,早反映、早制止。

  深化运用“四种形态”。示范引领。对于巡中发现的问题,抓早抓小、严格执纪,切实发挥“四种形态”的标本兼治作用。强化监督。督促各级党组织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在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函询、谈话提醒、批评教育。震慑生威。充分将“四种形态”贯穿区委巡察监督的全过程,融入巡察成果的运用中,自2015年巡察工作启动以来,共开展9轮巡察,下发立行立改通知书237份、情况说明57份,向被巡察单位移交问题线索53件,已组织处理168人次,党政纪处分1人。(李玉良 王精静)




【责编:】 【审核:lhsl



建议使用:ie9以上浏览器    Copyright © 2000 - 2018 LHSL.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主 办:召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 办:召陵区政务信息中心      网站地图
联系电话:0395-2600123  电子信箱: slzfw @ 126.com
    政府网站标识码:4111040002      备案序号:豫ICP备05016466号      豫公网安备 411104020004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