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城市清洁” 行动开展情况的通报


日期: 2019-03-12 来源:漯河日报 点击:





3月8日下午,市深化城市清洁行动督导组对各区城市清洁行动进行了考核,现将结果通报如下:

一、对各区开展“深化城市清洁”行动考核打分的情况

郾城区:井冈山路步步高附近有零散垃圾落地,佟家巷口有零散垃圾落地,清真寺公厕有异味。得91分。

源汇区:双汇广场东公厕卫生差,五一路锦辉花园垃圾箱未擦洗,滨河路河堤广场有落叶、杂物未及时清理,桂江路中国农业银行门前有零散垃圾落地。得88分。

召陵区:博睿国典小区有零散垃圾落地,人民东路龙塘村主街与渭河路交叉口往北20米垃圾收集池满溢,瑞贝卡游园有零散垃圾落地。得92分。

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江路黄岗村主街有零散垃圾,宏宇江景城垃圾箱满溢,金沙路小寨杨西50米垃圾收集池满溢,珠江路靓女人美容养生馆门前有零散垃圾。得88分。

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宋寨后街有零散垃圾,漯河医专新校区对面公厕有异味,河涯李村喜事多超市门前有零散垃圾。得91分。

西城区:畅园国际小区垃圾箱未擦洗,廉政文化主题广场有零散垃圾落地。得96分。

二、对参与“深化城市清洁”行动的市直及驻漯单位考核的情况

(一)开展较好的有以下单位

郾城区:市委办公室、市人大机关、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机关、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市委政法委、市委编办、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畜牧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审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统计局、市信访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团市委、市妇联、市工商联、市委党校、漯河日报社、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市科教文化艺术中心、市税务局、国网漯河供电公司、漯河海关、市气象局、国家统计局漯河调查队、漯河无线电管理局、人行漯河市中心支行、漯河银保监分局、农发行漯河分行、工行漯河分行、农行漯河分行、中行漯河分行、建行漯河分行、中国人寿漯河分公司、中国联通漯河分公司、市三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漯河技师学院。

源汇区: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人防办、市总工会、漯河职业技术学院、漯河医专、漯河物资集团公司、漯河实验高中、市中医院、市二院。

召陵区:市教育局、市残联、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市中心医院、银鸽公司。

(二)未参加城市清洁行动的有以下单位

召陵区:双汇集团、际华三五一五皮革皮鞋有限公司。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级、各单位要根据《中共漯河市委办公室、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深化城市清洁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室外文〔2018〕81号)要求,按照职责分工,组织人员参加城市清洁行动;市直及驻漯单位要积极主动与社居(村)委做好对接,深入分包社区,扎实开展城市清洁行动;各区要认真组织,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督导考核,按照《漯河市城市清洁行动考核办法(试行)》(漯城管委办〔2018〕14号)要求,加强督导考核,推动城市清洁行动深入开展。

中共漯河市委办公室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11日




【责编:】 【审核:王琰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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