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代缴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扶贫项目的公示


日期: 2018-12-21 来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点击:




  按照人社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切实做好社会保险扶贫工作的意见》(人社部【2017】59号)规定:“社会保险扶贫的目标任务是支持帮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参加社会保险,推进贫困人员应保尽保和法定人员全覆盖”。经与区扶贫办结合,全区2017年、2018年无力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共计2544人次,按照每人每年100元的最低缴费档次,区财政代缴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共计263200元。现对代缴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扶贫项目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18年12月21日—2018年12月31日
  公示电话:0395-2605368

召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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