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陵区关于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组交办问题 第8批[2018]督察漯河市171号结案(公示)


日期: 2018-11-10 来源: 点击:




 

序号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涉及单位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备注

1

第8批[2018]督察漯河市171号

召陵镇、

畜牧局、

11月1日召陵区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已对现场该户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其立即整改,恢复周围环境。

目前养殖户王耀宾的养殖场内生猪已处理完毕,并承诺不再养殖,养殖场内已清理干净。

 

该问题属实

召陵区将以此次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为契机,举一反三,做好全区养殖场污染排查工作,消除危害群众身体健康的污染源,还群众一个美丽、宜居的生产、生活环境。

 

 





【责编:】 【审核:slqhbj



建议使用:ie9以上浏览器    Copyright © 2000 - 2018 LHSL.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主 办:召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 办:召陵区政务信息中心      网站地图
联系电话:0395-2600123  电子信箱: slzfw @ 126.com
    政府网站标识码:4111040002      备案序号:豫ICP备05016466号      豫公网安备 411104020004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