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陵区关于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组交办问题第7批[2018]督查漯河市143号144号145号(公示)


日期: 2018-11-09 来源: 点击:




序号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涉及单位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备注

1

7[2018]督查漯河市143

邓襄镇、

环保局、

经实地勘察,周围农作物不同程度受损,主要表现为:小麦叶面发黄卷曲、西瓜苗发黄枯萎、土豆叶面枯萎、大蒜叶面发黄等现象。受损的农作物主要为小麦,部分为西瓜、土豆等,经实地丈量,受损面积共1429亩。受损农作物经农林局专家鉴定评估,对周围树木和葡萄造成影响:国槐、梧桐影响较小,葡萄属于当年刚种植的,当年不挂果;受损麦田主要表现为叶尖枯黄和小麦生长发育受抑制、扬花推迟。

 

该问题部分属实

关于举报人所反映的危害周边村庄村民生命安全的问题,召陵区政府将责成区环保、安监、卫生等部门联合调查评估。

下一步召陵区政府将责成邓襄镇政府、区环保局、区安监局对兴茂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进行24小时不间断环境监管,确保安全生产和环境不出问题。

 

 

 

2

7[2018]督查漯河市144

邓襄镇、

环保局、

2016年8月21日由区政府组织的专家组对兴茂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设备和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论证,提出了存在问题和整改建议。同时2016年9月8日市政府副市长周新鹤组织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兴茂钛业股份有限公司有关问题,由召陵区政府牵头组织,安全生产监管局、市环保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抽调两名专家技术人员于2016年9月11日对兴茂钛业有限公司整改情况进行了专家核查,现场检查全部通过,基本同意兴茂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整改,基本具备恢复生产的条件,该公司全面整改完毕,企业于2016年9月22日恢复生产。企业经过整改后,生产设备进行了维修更换,各项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2018年5月30日停产整治至今。

 

该问题部分属实

下一步召陵区政府将责成邓襄镇政府、区环保局、区安监局对兴茂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进行24小时不间断环境监管,确保安全生产和环境不出问题。

 

 

 

3

7[2018]督查漯河市145

邓襄镇、

环保局、

该公司自2014年投入试生产,当年因安全生产管理措施不到位,加之对氯化法生产工艺掌握不熟练,对易发生废气泄漏工艺控制把控不力,先后发生多次含四氯化钛气体泄漏,对周围农作物造成影响,引起周边群众的举报反映。针对群众受损情况,2014年—2016年期间,召陵区政府积极维护群众利益,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并责令企业对群众农作物所受损失积极补偿,并责成兴茂钛公司全部发放到位。

 

该问题部分属实

 

2017年4月16日,漯河兴茂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含氯气体通过烟囱外泄,出现此次事件后经漯河市环境保护局监察支队立案,交由召陵区环保局处罚,对该企业下发了(召环罚决字〔2017〕002号)处以2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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