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陵区关于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组交办问题 第10批[2018]督察漯河市213号结案(公示)


日期: 2018-11-07 来源: 点击:




 

序号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涉及单位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1

第10批[2018]督察漯河市213号

 

卫计委、

环保局、

召陵镇卫生院于2018年8月底按要求建成了一套污水污泥处理设施系统,经多次调试,培养菌种,水质检测,并有第三方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该污水处理系统于九月底开始正常运行。

召陵镇卫生院化验室位于该卫生院西二楼南头与卫生间相邻,化验室内只有一个洗手池。经实地查看,该化验室污水排放管设置在化验室内西南角,污水排放管经化验室墙外向下延伸到一楼卫生间,通过卫生间污水管道经南墙外管道排向该医院的南侧沉淀池,最后经污水系统处理后排放到城市管网中。

召陵镇卫生院供应室位于北楼一楼东侧,占用三间房子。经实地查看,该供应室设有专用的污水处理排放管道,供应室的污水排放管道是经过雨水管道内经专用的管道走医院东墙外侧向南进入沉淀池,然后进入污水处理系统,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排入城市管网。

 

经调查,该问题不属实。

对于以上群众举报现象的发生,是由于召陵镇卫生院工作不够细致,不够透明,导致个别群众不清楚,造成误会。

召陵区在欢迎群众对医疗机构监督的同时,也要举一反三,改进工作,系统开展一次全区医疗机构大排查,使全区所有医疗机构的各项工作更透明化,公开化,避免其他医疗机构出现类似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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