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陵区人民检察院被评为全省普法工作先进单位


日期: 2022-01-17 来源: 点击:




  近日,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省委组织部、省司法厅对“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进行了表彰。召陵区人民检察院被授予“2016~2020年全省普法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自“七五”普法工作启动以来,召陵区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不断丰富普法形式,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助力推进“平安校园”“平安乡村”“平安社区”建设,有力推动了召陵区普法工作有序开展。该院先后组织开展了法治进校园、法治进社区、法治进企业等普法宣传活动200余次,受众人数逾10万人;利用“12·4”宪法宣传日、国际档案日等对宪法、民法典、保密法等法律知识进行集中宣传,并开展了平安建设、公益诉讼等宣传活动,发放普法宣传彩页3万余份,接受群众法律法规咨询2000余人次;该院成立了旨在延伸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职能的“检爱护未队”,设立向未成年人提供司法保护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专区”、旨在畅通服务群众法律诉求渠道的两个“检务工作站”。该院被评为省级检察宣传工作先进单位,一名干警被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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