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获“群众满意窗口”殊荣


日期: 2018-11-19 来源: 点击:




  近日,漯河市召陵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被漯河市文明委办公室授予全市“群众满意窗口”荣誉称号。

  据悉,作为全市唯一一个获此殊荣的县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该中心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为百姓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根本出发点,不断在增强服务力度上下功夫。

  多举措满足公众需求。中心设有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公证及司法鉴定等业务窗口,满足日常工作需要。显著位置设置法治惠民展示牌和公共法律服务十问,把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所有业务呈现给前来办事的群众。安装触摸显示屏,借助显示屏滚动播放宪法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及“崇文尚德、务本图强”的漯河精神等公益宣传标语。还设有休息、饮水、残障等便民基础设施。

  加强协作拓宽服务面。与区总工会、区妇联协作,在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企业职工维权工作站和妇女维权工作站,拓展公共法律服务覆盖面;引入心理咨询业务,做好个别法律咨询人员心理方面的问题;专设“我要办”岗位,每天都有局班子成员值班,保证前来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咨询的人员,即使不是询问法律方面的问题,也能得到一个满意的回复和指引。

  加强软实力建设具体化服务项目。研发服务产品,组织编撰了公共法律服务产品清单目录,把服务项目分为五大类,即法律宣传类、法律顾问类、服务群众类、专项服务类、特殊人群帮教类。每个大类又分若干小类,详细的介绍了漯河市召陵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提供的法律服务项目。同时优化了一批含金量高、实用性强、普及型广的法律服务产品制定成册,向社会各界宣传推介。

  借助互联网创新服务模式。中心建设开发智慧司法平台和开通“许慎故里召陵普法”微信公众号。利用网络整合资源方便群众,为百姓提供在线法治宣传、在线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网上申请、司法行政信息网上自助查询等功能。再利用网络方面群众的同时,并主动、全面、准确的公开中心服务信息,便于服务对象查询,便于社会监督。(召陵区司法局 郭贺锋)




【责编:】 【审核:林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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