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社局“四强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日期: 2018-08-13 来源:区人社局 点击:
一是围绕落实主体责任,不断强化压力传导。围绕区域发展战略及省、市人社部门发展目标制定年度工作要点,全面安排部署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层层签定年度党风廉洁建设目标责任书,做到责任明确到人、压力传导到人。出台《财务管理制度》《作风督查制度》等32项管理及业务工作制度并印发至每名干部职工进行集中学习,形成用制度管人、办事的责任体系。
二是紧密筑牢思想防线,不断强化学习教育。健全完善并严格执行中心组学习计划、“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机关学习例会开展主题教育。党组书记崔中领通知为机关干部讲3次廉政教育党课,各班子成员讲2次党课。结合“阳光召陵”建设,在局办公楼安装墙体标语和精神教育版面进行日常教育。在重要节假日前夕通过学文件、看典型案例深化警示教育。
三是严格践行“第一种形态”,不断强化执纪监督。将新提拔任用或交流任职,婚丧嫁娶,在重要部门、关键岗位、廉政风险点较高岗位的15名党员干部作为谈话函询重点,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级分层开展谈心谈话,及时排忧解难,消除思想顾虑,并做好过程监管、痕迹管理。对群众投诉或信访案件,全面综合考虑问题性质、时间节点和本人态度作出恰当处理,实现法纪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四是持续转变工作作风,不断强化效能建设。按照局里出台的请销假制度,强化作风纪律督查,每天实行签到制度,每月公示签到情况;每月将请销假、公休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同时不定时查岗制度,每周不少于两次,对违反工作纪律人员进行通报曝光。(卜广杰)
【责编:】 【审核:王琰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