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陵区医疗保障局多措并举抗疫情 服务企业保民生


日期: 2020-05-09 来源: 点击:





  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带来的影响,召陵区医疗保障局扛实责任,多措并举,服务群众保障民生实打实,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显本色,促进召陵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一是迅速落实医保支付范围政策。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对于符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制定的新冠肺炎诊疗方案中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临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及时在医保软件系统中维护信息,并督促定点医疗机构在系统中同步维护信息,全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确保确诊或疑似患者就医治疗期间,使用药品和医疗服务能享受到医保报销待遇。确诊或疑似患者本地就医的,督促救治的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先诊疗后结算;异地就医的,及时为其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没有及时办理备案手续的,不执行异地就医未备案医疗费降低20%支付比例的报销规定。

  二是优化业务经办提供便捷服务。编制疫情防控期间医保业务经办调整通知并广为发布,推行电话办、网上办、不见面办、预约办,分小组值守医保窗口电话办理业务;取消定点医药机构医疗费结算月报表现场报送,通过医疗保险内网系统,核查定点医药机构医疗费数据,转账支付结算;慢性病一次用药量放宽至2至3个月,减少参保人员往返定点医院就诊购药次数。截止4月底,召陵区医疗保障局驻区行政服务大厅窗口,网上办理340余人次,预约办理470余人次,受理电话7870余人次(其中政策咨询解答4070余人次,办理业务3800余人次)。

  三是预付调控医疗机构医保基金。向辖区新冠肺炎救治定点医疗机构预付120万元的专项基金,用于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患者救治;向定点医疗机构预拨付2020年度医保基金1177.4万元;调整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基金年度总额预算,将救治新冠肺炎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单列核算,不纳入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基金年度总额预算控制指标。确保定点医疗机构不因医保基金总额预算影响救治,确保参保人员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

  四是阶段性减缓征缴企业职工医保费。为减轻召陵区企业经济负担,助推企业复工复产,保障企业正常运行,召陵区医疗保障局落实河南省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核算召陵区医保基金收支结余数据,测算减免征收企业基本医疗保险费数据以及对医保基金的影响,确定减免征收基本医疗保险费可行性,报上级备案公示;同时,确保减缓征收企业基本医疗保险费的职工个人医保待遇不受影响、按时支付。截止4月底,为10家申报企业缓征基本医疗保险费64.3万元,为243家企业减半征收基本医疗保险费118.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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