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陵区仲裁院:主动作为暖人心 积极调解


日期: 2019-09-05 来源: 点击:




   “真没想到还能再拿到工资,太感谢仲裁院的调解了!”9月3日,召陵区某食品有限公司员工张某鸳在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的帮助下,如期拿到了自己的工资报酬。
  8月中旬,召陵区仲裁院依法受理了一起支付劳动报酬的案件,案件受理后,仲裁员第一时间电话联系了当事人工作企业,并建议双方进行调解,而该企业以各种理由拒不支付申请人马某的工资。为了最大限度的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仲裁员多次向该企业进行法律法规的讲解,释明其应当承担的相应责任,并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材料,力争让双方当事人以调解的方式结案。虽然双方争议较大,调解工作存在很大的困难,但通过仲裁员多次主动联络,耐心细致的分析各方得失,最终双方同意调解,申请人获得相应工资补偿,该案最终以成功调解形式圆满结案。
  召陵区仲裁院一直坚持以调解为主,通过庭前、庭中、庭后“三位一体”的调解方式,不断弱化当事人对抗情绪,努力做到以调解的方式结案,更避免了双方当事人的诉累,充分彰显了召陵区劳动仲裁工作人员以当事人切身利益为重,全心服务于社会和谐稳定的司法服务精神。(召陵区人社局 郑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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