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健康扶贫医疗保险”为贫困户保障兜底


日期: 2019-01-16 来源: 点击:




  2018年,召陵区扶贫办积极筹措资金,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签订“商业健康扶贫医疗保险”协议。协议商定:召陵区按照每人每年90元,为全区4966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投保;在保险期间内(一个自然年度),贫困人员住院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经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三重医疗保障”报销和民政医疗救助等基金按规定支付后,个人累计负担的医疗费用,扣除起付线1500元,剩余部分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按80%的比例报销,年度最高报销每人25万元,其中个人自费部分最高报销2万元。
  召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召陵区扶贫办、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沟通协调,主动接手“商业健康扶贫医疗保险”经办业务,及时准备相关报销所需资料并向保险公司报送。全年为全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报销299人次,共计报销支付55.3万元,综合报销比例高出“三重医疗保障”5个百分点,进一步解决了贫困人员患重大疾病住院的个人自负部分,切实减轻了贫困人员住院医疗费的个人经济负担,得到了贫困人员的称赞和上级的肯定。(郑运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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